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辅导第十二章1
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法
◆本章新增内容
1.新增非营利组织免税的具体收入项目。
2.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新增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
4.明确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扣除最高限额的依据中,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5.提高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最高限额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
6.新增公益捐赠全额扣除事项:企业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特定事项的公益性捐赠。
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规定。
8.明确了不得扣除的“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范围
9.新增 第六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10.新增 第七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11.新增 第八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12.补充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抵扣规定。
13.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
14.补充了税收优惠中的一些具体条件:如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具体规定、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关具体规定。
15.补充了对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源泉扣缴的内容。
16.大篇幅补充了 第十二节 “特别纳税调整”的内容。
17.新增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本章内容:13节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第三节 税率★
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第七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第八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第九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十节 税收优惠★
第十一节 源泉扣缴
第十二节 特别纳税调整
第十三节 征收管理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
1.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2.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
三、各国对企业所得税征税的一般性做法
四、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演变
五、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课程推荐
- 注册会计师普通班
- 注册会计师特色班
- 注册会计师精品班
- 注册会计师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普通班 | 班次特色 |
200元/一门 |
购买 |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350元/一门 | 购买 |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精品班 | 班次特色 |
650元/一门 | 购买 |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实验班 |
班次特色 |
900元/一门 | 购买 |
- 注册会计师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